2023年,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围绕金融工作任务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多措并举,服务大局,金融领域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积极的金融力量,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法治政府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把牢法治建设“政治方向盘”,年内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共计8次,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
(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在第六个“宪法宣传周”紧紧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主题,利用“线上+线下”普法渠道,为开展宪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到金融机构开展《宪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机制,规范市场行为。2023年“南宁处非专线”微信公众号共发送推文200余篇,阅读量3万余次,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辨别防范能力。南宁市处非办获广西“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短视频大赛优秀组织奖。成立防范金融风险宣讲团、安排讲师宣讲25场次。组织辖内超250家地方金融组织参加行业合规经营与防范风险工作会议、监管政策制度培训,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合规经营意识,推动南宁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南宁市融资担保行业协会召开《信贷担保法律风险以及逾期清收》法律专题培训班,并结合地方金融企业现场检查工作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法规宣传效果。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不断推进法治决策
一是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发动全体在职在编干部参加2023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举办2023年法治培训暨法律知识讲座,深度解读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新任务,推动全办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南宁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实施办法》,2023年旁听庭审1次,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2023年我办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健全我办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印发《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决策程序规定》,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公开征求意见机制,2023年通过南宁市统一公开征求意见平台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份,已按规定反馈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三是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建立法律顾问队伍,聘请法律顾问深度参与我办依法行政、重大行政决策和地方金融风险防范等各项工作,全年出具合同审核等法律意见书43件,审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开展法律专题知识讲座1场,参与现场监管和风险处置会议,多次参加网络安全、诚信金融、非法集资等宣传活动向市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四)严格依法履职,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优化金融政务服务推进“放管服”改革。涉及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29个办理事项均入驻南宁市民中心集中办理,并实现网上申请、预审、查询等功能。2023年,我办在市民中心的政务窗口共受理并审批(审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各类事项245项,持续优化首府营商环境、金融环境,为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国际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二是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权力规范运行公开透明。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认真规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2023年共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6件、政协提案43件,均已按要求按时按质完成答复,满意率100%。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行阳光政务,2023年我办印发依申请公开文件154份,印发主动公开文件71份。今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件,已做好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和归档工作。
(五)做好风险化解,有效排查处理矛盾纠纷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不断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积极开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资本市场、非法集资、房地产金融等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妥善做好信访维稳。出台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信访件、12345热线转办件及网站互动平台收件办理工作程序,提高办件效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建立信访工作台账,详细记录办理过程,严格排查各项操作风险;对外公布信访热线电话,做好信访电话的接听、记录和宣传解释工作;做好来访接待工作,切实按照自治区来访接待业务工作文件的规定,依法依规分类处理。
(六)规范行政执法,执法水平持续提高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的管理轨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权责清单履行监管责任,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现场检查力度,开展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其他地方金融企业的现场监管,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持证上岗,2023年,我办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共计19人,执法人员均实现“持证上岗”。2023年共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地方交易场所等现场检查累计共265家(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办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工作要求,牵头谋划、部署、推动市委对述法会议点评意见问题整改工作,两级述法会议点评问题清单涉及我办的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我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带头研究解决我办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和南宁市法治建设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制定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并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明确牵头领导、计划安排、内容形式等重要内容,聚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严格落实、干部职工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带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特色和内在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依法推动各项金融工作提质增效。
前三季度,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7%,拉动GDP增长0.9个百分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21%,在全市各行业中位居前列。南宁市获评为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地方金融风险预警监测平台获评首届全国数字化监管典型案例,中国—东盟金融城获评“2023年广西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成为中国面向东盟金融开放合作的主平台。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对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机关干部的法治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一些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掌握不深入,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于企业、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性不够,形式单一,对企业、群众的警示教育力度不够;三是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不细致、报备程序意识不强、报备不及时等问题仍然存在。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没能主动寻求做好法治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等。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办将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金融发展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全过程,不断提高法治工作水平,进一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重点做好五个“坚持”:
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先。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聚焦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系统谋划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和目标,将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建立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分工负责和责任落实机制。积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进一步推动南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地落实,积极开展2023年度南宁市法治建设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坚持以执法队伍强化为基。加大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工作,积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深入学习贯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地方金融领域行业监管,提高依法行政实施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干部的培训,宣讲政策,交流经验,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勇于担当、本领过硬的行政执法干部队伍。
坚持以普法与实践结合为本。要在坚持行之有效的传统方式手段的基础上,有条件地推进信息化载体建设,努力打造普法的多维平台,做好涉金融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要始终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通过普法教育推动法治实践,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培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防范风险、维护稳定的能力。强化发展实体经济,积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首府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为要。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及步骤。加强人员培训,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各科自主开展学习,确保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程序合规、报备及时、公示到位。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推进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工作,严格执行备案制度,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民主性、合理性,展现法治政府的先导和示范作用。
坚持以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为重。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非法集资行政处置工作,督促立案机关加快已立案网贷机构侦办工作。继续推进钱盆公司案件依法处置及风险化解,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督促属地政府扎实推进桂融汇案件风险处置工作,强化风险源头化解。加强对新型金融相关业态风险的关注和分析。为加快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国际化大都市、建设中国-东盟跨境产业融合发展合作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奋力谱写新时代南宁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