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盖章): 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填表日期: 2024年3月24日
单位名称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主要措施 |
具体活动(线上、线下、场次)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联系方式 |
市金融办 |
1.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 |
全办领导干部职工 |
召开会议集中学习 |
通过党组会开展集中学习至少1次 |
2024年11月30日前 |
综合科、 机关党总支 |
朱晓霞、黄永哲 |
5582056 |
2.《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 |
社会公众 |
1.动员各处非成员单位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投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微信公众号推文宣传。 2.组织开展提高居民金融素养暨防范非法集资“七进”宣传活动。 3.加强对以“私募基金”“金融创新”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提示和宣传。 |
1.线上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线下在各大公共场所开展处非宣传活动。“南宁处非专线”微信公众号每周推文不少于4篇防范非法集资相关文章。 2.安排南宁市防范金融风险宣讲团成员到各单位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讲活动。 3.通过市金融办门户网站、市金融办微信公众号开展线上宣传。 |
2024年9月30日前 |
金融稳定科、 资本市场科、 市金融服务办 |
黄珏、 冯艳喜、 郎耀芳 |
5705352 | |
市金融办 |
3.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行业相关政策宣传 |
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从业人员 |
加强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新型金融业态行政法规知识宣传 |
1.通过市金融办门户网站,市金融办微信公众号开展线上宣传。 2.结合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年度现场检查开展线下宣传。 |
2024年9月30日前 |
地方金融科 |
冯筱斐 |
5531090 |
4.法律知识培训 |
市金融办全体人员 |
组织1场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
组织举办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等内容纳入课程范围。 |
2024年11月20日前 |
市金融服务办、 综合科 |
郎耀芳、朱晓霞 |
5583058 | |
5.依法行政培训 |
市金融办全体人员 |
组织1场依法行政专题培训 |
组织开展一次依法行政培训,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我办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
2024年6月30日前 |
市金融服务办 |
郎耀芳 |
5583058 | |
6.私募基金法律知识培训 |
私募基金行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 |
组织企业参加私募基金行业发展研讨会 |
组织企业参加私募基金广西私募基金行业发展研讨会,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和新《公司法》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基金的影响等内容纳入课程范围。 |
2024年6月30日前 |
市金融办、 资本市场科 |
冯艳喜 |
55017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