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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谁主管谁负责”任务措施清单 (主管部门类)

发布时间:2021-07-22 10:01     来源: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填报单位(盖章): 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填表日期:  2021年7月22日

单位名称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主要措施

具体活动(线上、线下、场次)

完成时限

责任部门

责任人

联系方式

市金融办

1.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重要部署

全办领导干部职工

召开会议集中学习

通过党组会或办公会开展集中学习至少1次

2021年12月31日

综合科、

机关党总支

朱晓霞、黄珏、杨培

0771-5582056

2.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管理办法

全市公民

开展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行地方金融行业监督管理相关政策文件的宣传

通过市金融办门户网站、市金融办微信公众号开展线上宣传

2021年12月31日

地方金融科

张著、马龙生、覃秋丽

0771-5502379

3.防范非法集资,提高市民风险意识

社会公众

1.动员各处非成员单位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投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微信公众号推文宣传。

2.组织开展提高居民金融素养暨防范非法集资“七进”宣传活动。


2021年12月31日

金融稳定科

刘清威

0771-5705352

4.《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全办领导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1. 召开会议集中学习。

2.通过线下、线上学习、宣传。

1.通过办公会等形式集中学习;

2.通过进企业、进社区、有奖问答、“为人民办实事”等活动开展宣传教育;

3.通过南宁市金融办门户网站开展线上宣传等。

2021年12月31日

金融稳定科

刘清威

0771-5705352

5.《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全办领导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1.办党组会议或专题会议学习;2.组织全员网络安全培训;3.组织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

1.办党组会每年专题学习1次;2.组织全办人员网络安全培训1次;3.组织开展“争做金融好网民”、文明上网文明办网以及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4.开展“争做金融好网民”、文明上网文明办网等的线上宣传。

2021年12月31日

综合科

市金融服务办

朱晓霞、黄景攀

0771-5583058

市金融办

6.《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

全办领导干部职工

召开党组会或理论中心组进行集中学习

通过党组会或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集中学习至少1次

2021年12月31日

综合科、机关党总支

朱晓霞、黄珏

0771-558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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