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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规划(2019—2023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30 09:50     来源:南宁市人民政府网站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规划(2019—2023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4日

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规划(2019—2023年)

中国和东盟GDP合计约占世界的四分之一,在全球经济中占据较大份额。中国是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是中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中国—东盟自贸区是目前世界人口最多、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2015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对广西发展作出了“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三大定位的指示。广西作为中国唯一同东盟国家既有陆地接壤又有海上连通的省(区),是我国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在服务我国对东盟开放开发中的作用和责任重大。东盟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深耕区域和重点区域,强化广西与东盟深入合作,意义深远。

2018年12月28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委联合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银发〔2018〕345号),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南宁作为广西首府,正处于东盟、“一带一路”对接的交汇点和重要枢纽,形成中国与东盟开放合作的“南宁渠道”,是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中国(南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南宁综合保税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的主要承接地和西部陆海新通道的核心节点,是中国与东盟合作的重要平台和桥梁。南宁五象新区作为唯一自治区级金融商务服务业集聚区,是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是推进中国—东盟金融开放的重要支撑和主要载体。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为将五象新区建设成为广西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吸引更多金融机构和后台集聚,推动面向东盟的金融创新,打造中国—东盟金融城,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五年实施规划(2019—2023年)》《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方案》《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总体规划》《广西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南宁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6—2020)》《南宁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件,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范围:南宁五象新区2.6平方公里及周边拓展区。

规划期限:2019—2023年。

第一章  现状基础

(一)发展基础。

1.广西与东盟合作不断深化。自2002年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以来,双方经贸往来发展迅速,双边贸易额由547亿美元增长到2018年超过5700亿美元,扩大超过10倍,中国—东盟合作正从“黄金十年”向“钻石十年”跨越。中国连续多年是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第四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地。2018年11月中国与东盟联合发布《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强调努力深化经贸联系,促进互联互通,实现到2020年双向贸易额1万亿美元、投资额1500亿美元的目标,期待到2030年取得更多贸易投资成果。

广西作为中国唯一同东盟海陆相连的(省)区,与东盟地缘相近、血缘相亲、人文相通、商缘相连、利益相融,是我国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和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东盟已连续19年是广西最大的贸易伙伴,双方贸易额长期占广西对外贸易总额的一半。2018年广西外贸进出口总额4107亿元,与东盟双边贸易额2061亿元,占同期广西外贸总值的50.2%。东盟是广西企业“走出去”的最大投资目的地,占全区对外投资的58%以上。广西与东盟积极开展金融合作,广西跨境人民币结算额连续多年位列全国8个边境省(区)第一,与湄公河五国的跨境人民币业务不断突破,人民币对瑞尔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已全面启动,本外币现钞跨境调运业务合作持续深化。广西与东盟的经贸合作与金融开放长期处于战略机遇期,潜力巨大。

图1  广西区位优势示意图

2.“南宁渠道”成为中国—东盟合作的重要平台。南宁是广西首府、北部湾城市群核心城市,拥有沿江、近海、临边等便利的交通条件,距北部湾港口群直线距离100公里左右,陆海距中越边境不到200公里,地处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中国—东盟经济圈的结合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泛珠三角合作等多区域合作的交汇点,是珠江—西江经济带两大核心城市之一,是西部陆海新通道、西南出海通道最便捷的枢纽,已建成较为完善的公路、铁路、民航、水路立体交通网络。

自2004年起,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落户南宁,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达成《南宁共识》《南宁联合宣言》《南宁倡议》等多项共识,在商务、交通、海关、质检、金融、科技、环保、人文等领域建立了多项协调合作机制,形成了独具魅力的中国—东盟合作“南宁渠道”。截至2018年末,中国—东盟博览会已连续在南宁举办15届,累计共有70多位(次)中外领导人、3100多位部长级贵宾出席,参展展位6.7万个(其中东盟展位1.7万个),参展企业3.4万家,参展参会客商74.7万名,举办商界经贸活动300场,吸引国内外投资项目5万多个,已成为中国与东盟各国客商之间、政府与商界之间、双方政府高层之间的经贸合作、经济沟通、会晤磋商的“南宁渠道”。“南宁渠道”不仅是双向联通中国—东盟政治互信、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的有效渠道,更是拓展中国—东盟金融开放合作的重要平台。

3.南宁市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集聚效应初显。《广西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广西将发挥南宁优势,将南宁打造成为依托广西、立足西南中南、服务中国—东盟自贸区及“一带一路”互联互通的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南宁建设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扩大南宁在东盟国家的影响力,并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持,已成为未来趋势。截至2018年末,南宁市金融机构数量已达116家,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42家(外资银行4家)、保险公司42家、证券分公司28家(含筹建)、法人金融租赁公司1家、法人财务公司1家、法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2家;上市企业16家,新三板挂牌企业31家,上市(挂牌)后备企业154家。南宁市的金融机构数量、存贷款余额、金融业增加值、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企业数占全区总数均超过三分之一,股权投资机构占全区77%,多项金融指标排名全区第一,南宁市是全区金融业发展的龙头,在全区的金融首位度进一步凸显,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集聚效应初显。

4.五象新区核心区基本成型。五象新区地处南宁南向发展轴线核心位置,是广西最高品位、最高档次、最具特色的区域之一。2006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做出“建设五象新区、再造一个新南宁”的战略决策,拉开了五象新区建设的序幕。十多年来,历届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南宁市委、市政府始终按照“一张蓝图绘到底”的理念,举全区、全市之力加快推进五象新区建设,新区建设发展卓有成效,新区核心区基本成型。截至2018年末,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近1800亿元。新区金融总部集聚区是面向东盟的区域性总部企业聚集地、金融中心,是中国—东盟信息港金融信息服务核心平台,也是展示新区形象的重要窗口。当前南宁核心区部分单位已入驻办公,商业气息渐浓、服务产业集聚、地上地下立体交通格局逐步形成。周边蟠龙片区、玉洞片区等组团建设初具规模,承载商业、住宅、物流等支撑产业,整体规模效益显现。新区规划逾百万人口,产业、金融资源云集,高素质人才汇聚,将成为未来南宁经济、金融和生活方式的引领者,是未来南宁新中心。


图2  五象新区发展布局示意图


图3 五象新区现状整体示意图

5.金融集聚格局加速形成。五象新区作为唯一自治区级金融商务服务业集聚区,是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是推进中国—东盟金融经贸合作和金融开放的重要支撑和主要载体。

(1)金融业态不断丰富。五象新区产城融合全面加快,高端服务业迅猛发展,金融总部集聚区、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五象数字经济核心区建设扎实推进,商贸物流、旅游休闲等产业不断完善。截至2018年末,五象新区入驻世界500强企业28家,中国500强企业20家,南宁核心区入驻知名金融机构25家(其中省级或一级分支机构16家),另有一大批金融机构正洽谈入驻中。南宁核心区内银行、证券、保险,以及金融科技、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要素加速集聚,金融业态不断丰富,引领全区金融业发展。

图4 金融总部集聚区现状示意图

(2)金融承载能力不断增强。中国—东盟金融城项目空间布局基本完成,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约750万平方米,117栋高层单体建筑已完成封顶88栋,楼宇品质高,承载能力大。五象新区总体规划面积约200平方公里,未来金融承载空间充裕。随着总部经济、数字经济、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加快布局,产业结构调整持续优化,区域经济发展的规模和质量不断提高,金融与经济长期相互作用、产融互动,所在区域的人流、物流、技术流、信息流的交互能力增强,未来金融承载潜力将加速释放。

(3)金融支持政策不断叠加。广西享有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政策、民族区域自治、西部大开发、沿海沿边沿江开放、珠江—西江经济带、北部湾经济区以及“一带一路”、打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等多重政策优势,特别是《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等先后获批。南宁市相继出台《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五象新区金融街建设发展暂行规定的通知》《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金融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五象新区金融街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南宁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行动计划及配套政策》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加快广西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入驻、支持创新发展、促进跨境金融合作等若干措施和配套政策将出台,诸多政策红利不断叠加,支持金融发展的政策保障增强。

(4)金融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完善。广西和东盟地缘相近、人文相通、语言文化交流源远流长,越南、柬埔寨、老挝、泰国、缅甸、马来西亚等6个国家在南宁设立总领事馆。广西与东盟构建了合作开放、“双向互通”的中国—东盟人才培养体系,与东盟各国200多所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建立了互派教师、学者和留学生的交流机制,设立了全国东盟非通用语种翻译培训基地,培养了一批东盟各国的语言人才。目前,自治区多所高校已开设越南语、泰语等7类东盟小语种教学,在广西的外国留学生超过1万人,其中东盟国家留学生占80%以上,是东盟国家留学生最多的省(区)之一。南宁普通高等学校33所,其中开设有金融类专业的大学10多所,学科门类齐全,专业设置丰富,已形成本科、硕士、博士完整教育培养体系,区内高校每年毕业生人数达20万人。同时,南宁教育园区加快建设,已有16所学校入园,未来将建设成为集高水平人才培养基地、协同创新基地、科技孵化基地、文化传承创新基地于一体的战略发展平台。支撑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所需的语言和人力资源培养体系不断完善,为核心区金融集聚提供了有力保障。

(5)金融配套不断完善。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内外交通网络基本成型。与老城区连接的七座跨江桥梁、通往机场的第二高速公路全面通车,新区到吴圩国际机场、南宁东站等交通枢纽均不到20分钟车程,可迅速通达广西各设区市乃至全国各地、东盟各国;新区“七纵四横”智能化主干路网、总部基地地下空间、高标准公交出行网络基本建成,地铁2、3、4号线及2号线东延长线等贯穿新区,新区现代化立体综合交通体系全面成型。

新区优质教育资源云集,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实现全覆盖,新建成7所示范小学、2所优质初中、4所广西示范性高中、1所高等院校(南宁学院,开设经济与金融学等25个本科专业),30多所中小学正按规划建设。

新区医疗卫生设施完善,布局9家医院已全面启动,其中优质三甲医院有5家,广西国际壮医医院投入使用并已成为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信息交流平台,15分钟卫生服务网络新区全覆盖。

一批重大公益性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广西体育中心、广西文化艺术中心、广西新媒体中心、广西美术馆、广西规划馆以及南宁市民中心、博物馆、图书馆等在新区相继落成启用,并已成功举办多个重大国际体育赛事和文化活动。

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国家级绿色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新区核心区绿色建筑比例达100%,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博览园、五象湖公园、总部休闲公园等建成启用。新区承载能力不断提升,宜商、宜业水平日益加强,宜居、宜游美丽新城成效初显。

图5 金融总部集聚区周边功能配套示意图

(二)发展机遇。

1.三大定位和金融开放门户带来新机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广西发展“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的三大定位,为广西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推动广西腾飞崛起注入了强大动力。2018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委联合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并进入实施阶段,广西在中国对外特别是对东盟的开放合作中的地位更加凸显。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推动广西金融改革和扩大金融开放的新举措,也是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的新机遇。五象新区作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是经济发展、信息交汇、金融集聚的重要载体,承担着构建金融大开放和大发展的重大使命。随着广西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深入推进,五象新区建设将迎来巨大发展契机,并从广度、深度上推动自治区和南宁金融发展,提升金融承载和辐射能力。

2.再造一个新南宁蕴含新动力。自治区和南宁市举全区、全市之力“建设五象新区、再造一个新南宁”,努力将五象新区建设成为中国—东盟开放合作重要平台、西南中南开放发展重要支撑、“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先行区。五象新区作为广西最具聚集功能和带动辐射作用的新区、南宁城市发展的强力“引擎”和新的增长极,将为加速金融机构集聚创造有利条件,为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注入动力。

3.四大平台助力门户新发展。五象新区拥有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中国(南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南宁综合保税区、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四大国家级平台,承载着搭建中国—东盟金融信息发布共享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区域性人民币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和金融信息平台体系等重任,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一大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加快集聚、初具规模,为金融和实体经济融合、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加快发展提供条件和支撑,助力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4.对接融入大湾区建设拓展新空间。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公布,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中国四大城市群之一,是中国内地经济外向度最高的地区之一,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尝试。大湾区城市群拥有成熟的金融、创新科技、制造业、产业链以及交通基建条件,具备发展为国际级湾区的能力。广西在交通、产业、政策等方面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与大湾区的开放合作和互联互通,深化与粤港澳的金融合作,为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建设拓展了新空间。

(三)存在问题。

1.南宁核心区金融产业体量有待扩大。法人金融机构数量不够多,入驻金融机构特别是大型金融机构较少,金融机构集聚度和服务辐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新金融亟待发展,打造国家、自治区要求的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刚刚起步。

2.金融集聚联动的态势有待加速形成。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建设规划正发挥引领作用,金融业态和金融专业配套服务不足,金融各项功能和要素间还没有形成金融全产业链协同参与的良好态势,金融集聚的活力和对各金融要素的吸引力有待加速形成。

3.金融人才结构性短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实体企业学金融、用金融的意识不够强,高层次金融人才结构性紧缺,尤其是总部管理型、具有国际金融经营理念和从业经验的金融业领军人才、管理人才、创新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匮乏,离金融业创新发展和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要求还有差距。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的三大定位新使命,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加强与东盟的金融开放合作,推动面向东盟的跨境金融创新,加快构建面向东盟的经济金融合作大通道,加快集聚金融机构总部、中外资金融分支机构、金融中后台服务机构、新兴金融业态等,加快推动金融发展创新、开展国际金融合作、提升金融基础配套、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强化首府金融业的支撑和服务保障,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打造中国—东盟金融城。

(二)基本原则。

坚持面向东盟,集聚发展。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要求,加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合作,大力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集聚,推动金融机构“引进来”和“走出去”,提升金融集聚发展规模和效益。

坚持先行先试,创新发展。实施创新驱动,落实人民币跨境结算、跨境投融资服务、保险创新试验、绿色金融、跨境金融合作交流等创新政策,先行先试推进金融体制和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坚持服务实体,融合发展。加强金融和产业互动,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支撑,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壮大金融产业,实现金融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坚持人才为本,引领发展。深化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金融机构的合作,完善金融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激励机制,加大金融人才支持力度,打造国际化的金融人才梯队。

坚持优化环境,稳健发展。优化金融业营商环境,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建设,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确保金融业稳健运行。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力争到2023年,基本建立区域领先的“大金融”产业格局和特色鲜明的金融产业功能体系,“一个核心”“两个试验示范区”“三大中心”“四大基地”“五大市场”“六大配套”的发展格局基本成型,基本建成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中国—东盟金融城初具规模。

专栏1  “123456”金融工程

一个核心: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

两个试验示范区: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

三大中心:区域性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区域性货币交易清算中心、跨境投融资服务中心

四大基地:金融后台服务基地、财富管理服务基地、金融信息服务基地、金融交流培训基地

五大市场:中国—东盟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黄金产业交易市场、区域股权投资市场、区域产权交易市场、资本培育服务市场

六大配套:楼宇供需配套、中介服务配套、征信服务配套、生活服务配套、人才支撑配套、营商环境配套

2.具体目标。

一年打基础。经过1年左右时间的努力,推动国家层面及自治区层面的重大政策落实,在先导性、示范性的重大项目上实现突破,初步引进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金融机构总部、中外资金融分支机构、中后台服务机构,在业态构建上主动作为、广泛联系、对接项目,在重大金融配套建设上加力提效,在金融开放、业务创新、先行先试等方面形成探索性成果,加强规划和支持政策宣传推介,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打下良好基础。

两年初见成效。到2020年,集聚一批重量级的金融机构、中后台服务机构入驻,引进各类金融机构、金融服务企业达到80家,建立与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相适应的多元化现代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功能集聚初具规模,功能的整合与优化不断加强,金融创新能力持续提升,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在金融开放、业务创新、先行先试等方面形成阶段性成果,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建设初见成效,中国—东盟金融城形成区域影响力。

五年大跨越。到2023年,引进各类金融机构、金融服务企业达到200家,金融从业人员6万人,现代金融组织体系和功能体系更加完备,金融集群效应更加明显,支持创新发展的能力更加高效,与东盟跨境金融合作更加频繁,面向东盟的人民币跨境结算、货币交易清算和跨境投融资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在金融开放、业务创新、先行先试等方面形成示范引领效应,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和中国—东盟金融城形成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吸引金融机构集聚。

完善金融机构引进激励机制,出台引进和发展金融机构的奖励政策,引导自治区内外现有的或新增的金融机构入驻南宁核心区,鼓励金融企业以集团化的方式推进分支机构入驻。

1.吸引集聚银行业机构。

吸引境内外银行业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入驻。吸引国有大型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政策性银行机构的总部或省级分行在南宁核心区集聚。吸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机构的省级分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入驻。支持各大银行机构在南宁核心区设立分支机构和创新型业务中心。鼓励商业银行在南宁核心区设立理财、直销银行、私人银行等专业子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南宁核心区开设分行、支行或代表处,打造东盟国家的银行业机构集聚区。

支持发起设立银行业机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领域,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设立民营银行和村镇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

2.集聚做强保险业机构。

吸引境内外保险区域总部及分支机构入驻。吸引保险公司法人金融机构总部、省级分公司及核保、理赔、后援中心等中后台机构入驻。支持保险机构在南宁核心区设立专业聚焦跨境保险的区域性总部或专设机构,鼓励以集团化方式集聚财产险、人寿险、再保险、保险专业中介等多元业态。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在南宁核心区设立合资保险公司。

支持设立保险业专业机构。支持在南宁核心区设立自营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组织、互联网保险公司等新型保险机构。鼓励境内外有实力的机构在南宁核心区设立责任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专业保险机构和不动产、基础设施、养老等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推动设立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保险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

3.发展集聚证券业机构。

吸引境内外证券业机构总部入驻。吸引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法人机构总部入驻,吸引证券公司省级分公司、财富管理、资产管理中心及中后台机构等入驻。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在南宁核心区设立合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

支持设立证券行业专业机构。鼓励证券公司在南宁核心区设立资产管理、承销保荐、另类投资等专业子公司。鼓励在南宁核心区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独立销售等专业子公司。支持设立中外合资券商资管公司,发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鼓励证券期货机构与互联网企业、信息技术系统开发商等机构开展合作,依法自主进行互联网业务创新。

4.培育其他金融业态。

完善发展地方性金融。支持在南宁核心区依法依规引进或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地方类金融机构,完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南宁核心区发起设立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重点支持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上下游金融机构集聚,推动产融合作,凸显专业金融服务功能。

培育发展财富金融。加强与国内外财富管理中心交流合作,吸引合规的财富机构入驻,重点吸引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实力较强的财富管理机构入驻。引进以家族信托为代表的国际财富管理先进理念,大力发展以私人银行为特色的定制型财富管理机构,构建所有制多元、服务对象多层、产品模式多样的财富金融体系。

大力发展数字金融。依托数字经济高地建设,鼓励金融服务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创新,鼓励发展数字化、网络化的新金融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开展支付清算业务。在依法合规基础上,鼓励非银行支付机构选择南宁核心区有资质的备付金银行开立跨境人民币备付金账户,为企业和个人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提供人民币结算服务。引入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利用新兴技术整合政府、企业、金融机构、互联网数据资源,打造面向东盟金融服务平台,推动双边企业、金融机构之间信息畅通、资金融通、信用互通。加强政银合作,运用金融科技力量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金融服务”,积极推动银行业统一标准的移动支付产品在公交出行、医疗健康、缴纳罚款、缴纳税款、校企园区、公共事业缴费等重点便民支付领域应用,强化数字民生服务。

做大做强科技金融。引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公司、金融服务外包公司、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入驻。推动影响金融科技功能应用的底层技术发展,完善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技术(移动互联、物联网)、分布式技术(云计算、区块链)、安全技术(密码技术、生物识别)等各类技术市场设施。

培育产融结合新业态。促进产融结合,依托南宁综合保税区,发展供应链金融、物流金融、电商金融等新兴金融业态。借助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打造跨境电商供应链物流金融平台,为跨境电商用户提供跨境消费融资以及为上游供货商提供贸易融资等跨境电商产业链金融服务。引入“行•好运”等智慧物流平台的运行模式,植入金融综合服务,打通陆路与铁路、海运、航空等跨境物流业态数据接口,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供应链金融服务新高地。

(二)争创两个试验示范区。

面向东盟,建设东盟区域国际保险交易市场,创建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形成可持续、可复制的创新成果。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在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等领域探索形成特色鲜明的绿色金融发展模式。

1.争创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

争取监管机构对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一揽子”政策。借鉴国内其他保险创新试点的政策,争取保险业监管机构在创新项目试点、法人机构批设、保险资金运用、高管人员任职、保险创新指导监管等方面给予“一揽子”支持政策。

打造保险创新综合体。支持区域性保险总部在南宁核心区集聚,充分考虑金融保险产业需求,在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载体安排上做好布局,立足服务保险创新,在管理决策、标准制定、产品研发、信息交流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优势。支持银保联动提供综合金融服务,鼓励保险、银行在渠道、产品和差异化经营等方面探索合作模式、拓展合作广度,支持建设银保联动平台和双方项目库,打造银保联动示范区。

鼓励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动与东盟加强跨境保险合作,开展先行先试,鼓励保险机构在跨境车辆保险、跨境劳务保险、跨境旅游人身保险等业务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拓展保险品类和服务,探索与东盟保险市场在产品、服务、资金、人才等领域互联互通的方式和途径。支持在南宁核心区的保险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拓展东盟保险业务,实现跨境保险需求的快速响应。逐步建立健全满足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框架下的贸易、投资、互联互通、服务、文化、科技、产业、环保等多领域保险需求的保险创新服务体系。

建设跨境保险平台。推动与东盟加强跨境保险合作,开展先行先试,鼓励在南宁核心区设立保险产品与技术创新孵化基地、保险共性技术实验室等行业基础性平台,推动中国跨境保险与东盟接轨。支持在南宁核心区设立面向东盟的保险企业对保险企业(B2B)平台,提供承保、分保活动及保单质押等衍生金融服务,形成东盟区域国际保险交易市场。

促进跨境保险交流合作。争取南宁核心区为中国—东盟保险合作与发展论坛常设会址,全力配合打造中国—东盟保险合作与发展论坛升级版,与亚洲保险监督官论坛(AFIR)保持紧密合作。推动中国—东盟保险培训交流,通过对东盟监管部门、保险协会、保险机构的人才培训,推动保险监管规则、风险管理等专业领域交流。

2.争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

建设绿色金融创新综合体。鼓励相关机构在南宁核心区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支行或绿色基金。推进绿色专营机构集聚,培育完善绿色创新综合体功能,形成金融、人才、资金、科技、项目、服务等“一站式”协同发展格局。

支持绿色金融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绿色投贷联动等方面先行先试。鼓励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到南宁核心区开展绿色金融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制定绿色金融业务规划,建立完善绿色金融专业化经营管理体系。

支持绿色投行与创新型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全方位参与境内外绿色债券市场。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绿色资产证券化业务。支持金融机构与政府合作建立绿色产业基金和绿色担保基金,推动政府主导设立与运作绿色产业基金。鼓励企业按照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行为准则“走出去”与东盟开展投资合作,设立合资绿色发展基金。鼓励国际金融组织和跨国公司在南宁核心区开展绿色投资。支持开展绿色租赁业务,探索开展绿色理财业务。

创建绿色项目库。在新区建立绿色项目库,加大对企业在授信担保、产业基金对接、专项资金扶持等方面的差异化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及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

推动绿色金融对外合作。推动金融机构与国际金融公司、国内外同业加强沟通,在绿色债券、绿色银团、绿色基金等业务领域密切合作,在绿色金融信息、绿色产品创新等方面加强沟通,共同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推进跨境业务三大创新。

依托区域性跨境人民币业务平台以及各银行设立的中国—东盟业务中心,推动建设区域性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支持开展更多东盟国家货币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推动建设区域性货币交易清算中心。针对面向东盟的跨境投融资需求,大力开展跨境金融产品创新,推动建设跨境投融资服务中心。

1.建设区域性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

强化面向东盟的离岸金融支持。争取监管部门支持,将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设为独立的“离岸区”,建立针对面向东盟国家的金融机构审批、备案快捷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在离岸金融市场准入、准备金、离岸业务管理、离岸业务奖励等方面提供支持。

支持发展多元化的离岸金融业务。支持国内外金融机构在南宁核心区设立离岸金融中心或离岸业务部,鼓励具有离岸经营资格的中外资银行授权其在南宁核心区分支机构开展离岸业务。加强特色离岸业务引导,支持发展离岸银行业务和期货保税交割,逐步拓展离岸保险、离岸证券、离岸基金、离岸信托、离岸货币、离岸同业拆借等离岸金融业务。

推进本外币合一的银行账户体系建设。结合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的需要,按照风险可控、条件成熟的原则,落实广西探索构建本外币合一的银行账户体系的政策。

鼓励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探索面向东盟的离岸人民币资产交易,满足投资者流动性和风险管理需要。支持南宁核心区内金融机构进行离岸人民币业务试点、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试点等。争取在南宁核心区开展适应加工贸易、转口贸易等多种贸易业态的结算便利化试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跨境人民币业务,支持企业办理人民币跨境贸易和投资结算,优化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

构建离岸金融中心的支持平台。建立并完善包括离岸金融注册中心、客服中心、年检中心、人力中心、政务咨询中心等在内的服务支持系统,“一站式”集中办理所有离岸业务相关手续。

2.建设区域性货币交易清算中心。

完善跨境结算功能。支持金融机构在南宁核心区设立跨境结算和现钞调运功能性总部,推动跨国企业在南宁核心区设立跨境结算中心。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东盟商业银行建立人民币代理行关系。

建设面向东盟的贸易人民币结算平台。配合广西与东盟国家的经济商贸合作建设,积极推动面向东盟的贸易人民币结算平台建设,面向东盟国家扩大交通、贸易、投资、产业、金融、人文等合作范围、拓宽业务种类,加强人民币在东盟国家的推广和使用,打造区域性人民币清算中心。

建设中国—东盟货币交易平台。推动在南宁核心区搭建人民币与东盟国家货币的直接汇率形成、配置金融资源、管理汇率风险的基础交易平台,逐步实现人民币对东盟国家货币的直接报价兑换。支持扩大市场交易主体,推动更多东盟国家货币开展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适时推动东盟国家金融机构参与交易。

鼓励交易业务创新。鼓励具备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普通类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境外机构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提供远期、掉期和场外期权等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服务。

建设跨境结算科技平台。支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兴技术,通过跨界资源整合和服务创新融合,为跨境贸易提供数字金融解决方案。

3.建设跨境投融资服务中心。

建设面向东盟的跨境投融资服务中心。在南宁核心区设立面向东盟的跨境投融资服务中心,建立中国—东盟跨境重大项目信息平台,为国内外企业提供标准化和专业化的跨境投融资等金融服务。

构建跨境投融资产业生态。围绕市场需求潜力大、产业成长性强的产业,面向东盟支持跨境资本和创新资本发挥门户通道作用,利用新技术,为投融资双方提供精准对接和快速匹配方案,加快聚集境内外大量企业和投资机构,培育形成跨境投融资产业生态体系。

支持跨境投融资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境外机构的跨境投融资合作,开展人民币跨境双向贷款、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等跨境融资。鼓励通过国内外债券市场融资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项目建设,鼓励在南宁核心区符合条件的东盟发行人到境内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熊猫债),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到新加坡发行人民币债券(狮城债)。推动设立跨境担保机构,对“走出去”企业在东盟向当地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支持。

鼓励跨境投融资创新。在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的前提下,支持南宁核心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贷款、发债等形式从境外自主融入本外币资金。支持南宁核心区内企业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开展集团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海上保险、船舶融资、资金结算、航运衍生产品等业务。推动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QDIE),简化境内基金进行境外投资审批,开辟境外投资及资金出入境审批的绿色通道。

专栏2  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QDIE)

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QDIE),目前没有法律文件作出明确定义,一般可理解为:在人民币资本项目自由兑换尚未实现之时,符合条件的投资管理机构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面向境内投资者募集资金,对境外投资标的进行投资。目前主要在深圳、青岛等地试点。

QDIE是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升级版,都是进一步开放资本账户,满足国内投资者境外投资需求的一种手段。运作模式上,境外投资主体(即QDIE基金)可以采用公司制、合伙制、契约型基金、专户等多种形式。投资对象上,扩大了投资范围,包括境外证券投资,境外非上市公司股权、债权、对冲基金以及不动产、实物资产等经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通过的其他标的资产。试点机构要求上,放松了主体资格的要求,包括注册资本、持续经营能力、主要投资管理人员等。

(四)打造四大基地。

积极承接金融业外包业务转移和布局,打造金融后台服务基地。聚焦东盟和中国财富管理行业趋势,打造面向东盟的财富管理服务基地。依托三大运营商大数据中心、中国—东盟信息港云计算中心等一批信息基础设施项目,打造中国—东盟金融信息服务基地,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提供支撑。面对中国—东盟金融人才需求,推进金融培训项目建设,打造面向东盟的金融交流培训基地。

1.打造金融后台服务基地。

规划建设金融营运服务区。在拓展区合理规划,布局综合后台、研发培训和配套等多个功能板块。按照各类金融后台服务产业的特殊需求,以专业化、个性化、定制化服务能力,设计建筑物的内部层、供电容量、通讯配套等,打造单层超大空间、承重能力超强、配套设施齐全的金融后台建筑群。

推进金融后台机构集聚。制定“个性化”引进方案,推进中银香港东南亚业务营运中心等项目在南宁核心区入驻,实现带动示范效应。引进具有影响力的金融机构数据处理中心、保险后援中心、呼叫中心、信用卡中心及培训中心等项目入驻。支持金融机构在南宁核心区组建面向东盟的跨境产品研发、跨境结算、离岸业务、票据保理、灾备、数据、小语种呼叫中心等。

打造与核心区配套的企业后台服务基地。发挥国内外涉东盟业务聚集地的优势,通过丰富的业务流、资金流、信息流,吸引更多企业以核心区为跳板和支点深入东盟市场经营,打造企业后台服务基地,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共进、金融开放和产业开放的双赢格局。

大力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建设综合服务外包运营中心,引进软件开发外包、研发设计外包、金融后台服务外包、创意设计、呼叫平台、数据处理等领域服务外包机构,逐步集聚规模、技术以及成果等优势,辐射带动周边区域甚至更大范围的金融外包产业发展。

专栏3  金融后台业态发展演进

金融后台,是指与金融机构直接经营活动(前台)业务相分离,并为其提供服务和支撑的功能模块和业务部门,如数据中心、清算中心、银行卡中心、研发中心、呼叫中心、灾备中心、培训中心等,金融后台与金融前台服务体系共同构成完整的现代金融产业价值链。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以及通信网络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逐渐成熟,服务金融的数字技术、信息技术、金融工程技术等逐渐提高,后台金融业态发展演进如下:

金融后台业态1.0:人力资源密集型。该阶段以人员、场地等集中需求为主要特征,重点发展客服中心、呼叫中心(小语种呼叫中心)、银行卡中心、档案管理和微处理、制单中心、灾备中心、人才培训等业态。

金融后台业态2.0:技术密集型。该阶段以信息技术、基础技术平台等为主要特征,重点发展数据中心、清算中心、票据处理中心、会计稽核中心、系统服务及研发中心等业态。

金融后台业态3.0:知识创新型。该阶段以金融创新、国际金融合作、知识创新等为主要特征,重点发展研发中心、知识服务、决策分析、创意设计、服务外包等业态。

2.打造财富管理服务基地。

完善财富管理机构体系。挖掘银行、保险、基金、证券、信托、融资租赁等传统金融机构的财富管理资源。培育业务新颖、管理规范的新兴独立财富管理机构,打造专业财富管理机构的聚集高地。

推进产业联动。坚持在金融服务实体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建立有区别的财富管理服务机制,以市场化方式引导居民财富配置到实体经济领域。引导财富管理机构提供符合需求的综合性金融产品,鼓励财富管理机构开展家族信托业务,提供个性化的财富管理方案。

支持财富管理业务创新。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面向东盟客户,开展现金、信用、保险、投资组合等金融服务,以满足客户不同阶段的财务需求。鼓励财富管理机构开展现金储蓄及管理、债务管理、个人风险管理、保险计划、投资组合管理、退休计划及遗产安排等财富管理业务。

提高财富管理服务基地影响力。举办中国—东盟财富论坛、财富沙龙活动等,提升财富管理服务基地的形象和知名度。

3.打造金融信息服务基地。

加快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建设。推动云计算、大数据、智慧城市、科技创新、智能制造、北斗导航及卫星技术应用等重点项目建设,为金融信息服务提供支撑。

引进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金融信息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各类金融信息服务终端、金融资讯、数据管理、金融指数等信息服务机构,争取有影响力的信息服务机构在南宁核心区入驻,打造数字经济高地。

加快中国—东盟金融信息库建设。依托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建设,打造面向东盟的金融大数据中心,建设中国—东盟金融信息库,构建集金融信息共享、信息联通、数据分析运用、交易撮合等功能于一体的金融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和发布东盟地区金融信息和金融政策动态,为国内企业“走出去”提供金融信息服务,构建东盟金融数据共享开放标准规范和制度管理体系。

推动金融指数研究和应用。在中国—东盟(南宁)货币指数基础上,吸引相关金融研究机构入驻,结合面向东盟的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成果,适时推出中国—东盟货币指数、广西金融发展指数、广西金融生态指数、中国—东盟金融舆情指数和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综合评价指数,并推动指数推广运用。

4.打造金融交流培训基地。

集聚培训机构和项目。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在南宁核心区集聚。推动金融机构与院校合作,策划设计一批重大培训项目,包括金融高端人才培养工程项目、中国—东盟金融专业人才培训项目、国际金融人才培训项目等,为中国—东盟金融发展培养人才。

推动设立中国—东盟区域金融合作学院。借鉴深圳中国资本市场学院、新疆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等经验,创新运作模式,推动中国—东盟区域金融合作学院建设。

支持设立中国—东盟金融智库联盟。推动设立由高端金融智库、研究机构、政府共同发起的中国—东盟金融智库联盟,搭建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成果共享的交流平台,进一步完善智库专家团队,优化智库工作机制,打造金融产业发展决策咨询机构和智囊团。

加强跨境金融人才交流。推动金融机构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合作与人才交流,建立长期培养金融研究、技术创新、市场营销、跨境贸易等方面的跨境金融人才交流机制。

举办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论坛活动。积极承办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创新策划一批有影响力的会议论坛,落地一批具有业务影响力的课题研究报告和宣传活动,提升中国—东盟金融城影响力。

(五)形成五大市场。

打造面向东盟的枢纽型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体系,力争形成多商品交易中心和定价中心。促进黄金全产业链发展,打造中国—东盟黄金产业园区,形成中国—东盟黄金产业交易市场。引进覆盖企业生命周期全过程的天使投资、VC、PE等股权投资机构,形成中国—东盟区域股权投资市场。打造立足广西、联通全国、面向东盟的产权流转平台,加快中国—东盟区域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建立面向东盟的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和资本市场培训中心,形成中国—东盟资本培育服务市场。

1.形成中国—东盟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

推动设立中国—东盟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依托中国—东盟国际物流基地,联合东盟国家的知名商品交易所,在有序整合现有交易场所的基础上,适时推动依法合规建设中国—东盟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逐步推动食糖、蚕丝绸、水果、海鲜、木材、矿石及特色工业品等交易。

规划建设现货交割仓库。围绕中国—东盟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上市交易品种,规划建设现货交割仓库,面向国内外提供高效、安全的实物交割服务。

2.形成中国—东盟黄金产业交易市场。

推动设立和建设中国—东盟黄金产业园区。吸引广西黄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南宁核心区入驻,并共同推动在南宁核心区设立和建设中国—东盟黄金产业园区。以服务实体经济,完善行业服务生态为导向,发展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金融服务、展示交易、人才培育、文化休闲旅游等于一体的黄金实体产业链与黄金生态产业链相结合的黄金全产业链经济,搭建黄金行业产融结合发展平台。围绕黄金全产业链经济的发展,统筹开展黄金进出口“非一批一证”试点,积极承接和吸引全球特别是东盟国家和国内黄金产业链产业转移与合作,加大上下游企业引进力度,推动与国内及东盟国家重点黄金企业协同发展,形成黄金全产业链经济体系。

深化与上海黄金交易所合作。推动在南宁核心区建立中国—东盟国际黄金交割库,联合上海黄金交易所共同打造专业投资者教育基地及中国—东盟黄金市场发展论坛。

3.形成中国—东盟区域股权投资市场。

设立股权投资企业集聚区。引进国内外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产业投资等股权投资企业以及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推进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化、专业化、高端化发展。鼓励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南宁核心区投资或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开展直接投资业务。

搭建项目交流平台。建设项目信息发布平台,发布股权投资企业信息、项目融资需求信息等,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投资对接交流活动,开展股权投资专业培训。

推动设立投资基金。联合民间资本,推动设立支持创新创业企业的投资基金,鼓励各类基金加大对南宁核心区重点产业的投资力度。支持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南宁核心区发展,积极研究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机构的注册登记、外汇管理、产业投资和退出等机制。

4.形成中国—东盟区域产权交易市场。

吸引区域产权交易平台入驻。吸引相关产权交易平台入驻,形成涵盖物权、债权、知识产权、文化产权等多领域专业要素资源交易、金融配套服务、产业配套咨询等多种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推动建立中国—东盟产权要素交易云平台。吸引自治区、市级产权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等机构入驻,形成区域性、综合型、全流程电子化产权要素在线交易云平台。

探索建立非上市非挂牌企业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推动建立非上市非挂牌企业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提高非上市非挂牌企业产权流转的效率和公平性。

5.形成中国—东盟资本培育服务市场。

打造资本市场服务综合体。完善面向东盟的资本市场服务机制,打造集联络沟通、信息调研、远程交流、融资对接、企业上市培育、人才培养、辐射周边等功能于一体的资本市场孵化器,聚集国内外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高端中介机构。

建立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储备库。充分利用南宁核心区金融资源,重点挖掘各产业中的优秀企业作为拟上市和挂牌企业,建立上市(挂牌)企业后备库,加大企业上市(挂牌)培育支持力度,培育形成“区域股权市场—新三板—上市”梯队化格局。

建立资本市场培训中心。引进上交所、深交所、港交所、新加坡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设立联络处,搭建企业与资本市场双向路演对接平台,开展企业上市培训活动和业务说明会,为企业改制、新三板挂牌、上市等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六)完善六大配套。

按照“依法依规、风险可控”的原则,破解楼宇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完善楼宇供需配套。引进一批服务水平行业领先的金融中介服务组织,培育形成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服务有效的中介服务配套。推进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完善种类齐全、功能互补、有市场公信力的征信服务。完善南宁核心区宜商、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等配套功能,提升服务金融业能力。营造优良的人才政策环境和发展环境,提升人才支撑配套。最大限度发挥政府统筹与服务引导功能,强化营商环境配套建设,提升金融发展软环境。

1.完善楼宇供需配套。

引导原楼宇产权人优先吸引重点金融企业入驻。加强组织引导,强化招商对接,鼓励原楼宇产权人按相关布局规划积极开展二次招商,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总部等机构。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出台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范围内释放自持物业政策,支持符合产业规划发展方向的各类金融机构,按程序购买或以长期租住金融总部集聚区原物业所有权人长期持有物业的方式入驻南宁核心区,扩大南宁核心区承载能力。

2.完善中介服务配套。

健全中介服务机构体系。引进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资产评估、知识产权、代理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入驻。支持在南宁核心区发展货币兑换、征信服务、信用评级、资产评估、投融资咨询、法律咨询、会计审计、信息统计等与涉外金融核心业务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

推进高端中介服务集聚。增强对中介服务机构引导,鼓励以高品质商务楼宇为载体,打造高端中介服务机构集聚区、示范区,吸引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特别是品牌机构、总部机构入驻。

建设中介服务对接中心。打造政府部门、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对接平台,促进金融机构与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及时有效对接。

3.完善征信服务配套。

完善信用服务机构体系。吸引执业能力强、专业化、具备公信力的征信机构、评级机构等各类信用服务机构落户南宁核心区,开展跨境投融资和贸易往来的信用评级、信用调查、信用咨询服务。组建本地企业征信评级服务机构,指导自治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征信机构进行备案。充分利用数字广西建设成果,基于大数据开展企业征信评级服务,为银企对接提供具有公信力的基础信用评估服务。

建设面向东盟的数据交换共享平台。设立联合征信服务公司,将企业工商、信用、对外贸易等数据纳入平台,并向金融机构开放平台接口,为银行探索账户开立、结售汇、边贸结算等业务办理无纸化、精简化提供条件。

建立征信合作机制。支持信用评级机构、征信机构加强与东盟同行的交流与合作,并在符合双边法律法规框架下,为中国和东盟各类经济主体投融资以及经贸活动提供征信服务。建立完善征信合作机制,推动与东盟在信用经济、信用管理、信用标准、联合奖惩等方面开展合作,研究探索推进征信跨境合作路径与模式,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际化提供智力支持。

4.完善生活服务配套。

完善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完善电力、网络、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金融服务提供高效且安全的电力、网络、通讯系统。

引导商业配套优化布局。加大促进金融商业配套的扶持力度,加快酒店、商场等设施建设,吸引国际性连锁酒店入驻,形成具备会议、超市、休闲、健身、娱乐、餐饮、科技、文化、卫生、信息服务等服务配套,打造“必备业态+紧缺业态+鼓励业态”配置合理的金融商业配套格局。

专栏4  金融商业配套业态

加强促进金融商业配套的扶持力度,对必备业态、紧缺业态、鼓励业态进行动态引导,对必备业态齐全楼宇、商业配套达标楼宇和业态示范楼宇进行奖励。

必备业态包括员工餐厅、便利店、银行或ATM、咖啡店或茶座、文化设施等五类,满足办公人员日常餐饮、购物、商务活动等方面必需性的消费需求;

紧缺业态包括高端商务场所、药店或自动售药机、诊所、书店、服装定制店、快洗店等六类,满足金融从业人员特色化的消费需求;

鼓励业态是指大型品牌餐厅、快餐简餐店、私人宴会厅、饮料吧、糕点店、美容美发店、超市、运动健身场所、幼托、活动中心、培训、花木花坊等十二类,满足办公人员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5.完善人才支撑配套。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推进一批金融人才引进案例落地,发挥引领作用。争取国际人才管理改革试点,创新柔性人才引进机制,拓宽人才招引途径,分层分类靶向引才,着力引进高端金融人才,集聚海内外高层次、创造性优秀金融人才。

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大力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形成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人力资源产业链。建立金融人才信息库,完善金融人才发展环境评价,形成良性循环的人才服务体系。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出台专门人才政策,实施金融人才在南宁核心区“零门槛”落户,为其本人及家属办理落户提供便利。设立跨境劳务金融服务中心。设立“金融人之家”交流平台,为金融从业人员提供交流对接、社交互动、信息共享的平台和空间。解决经认定的高层次金融人才任职、住房、就医、社保、子女义务教育等问题,使各类金融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6.完善营商环境配套。

完善金融服务“绿色通道”。设立金融综合服务大厅,为企业、居民提供“一站式”的金融咨询和服务,有效对接金融机构与经济主体,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对金融业建设重大项目实行“全程式”、“保姆式”服务,将金融机构纳入便利直通车服务范围,提供便利服务。

建立金融信息监测分析机制。建立南宁核心区金融情况调查、形势研判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南宁核心区金融工作提供及时、准确、快捷的统计监测分析数据,提高金融风险重大事件应急反应处置能力。

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水平,打造高效、快捷、实时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力争实现行政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次不用跑”或“最多跑一次”,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综合业务实现全覆盖,推动各类型信贷业务获贷时间明显压缩。

发挥监管作用。争取“一行两局”监管机构进驻南宁核心区,或在南宁核心区设立第二办公区,形成示范效应。创新监管模式,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金融科技和监管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政策包容度,在监管政策上引领金融机构开展跨境金融创新,积极解决创新过程中遇到的政策障碍,营造金融创新的良好环境。

第四章  功能布局

按照“业态相对集聚、功能内外联动、服务配套协调”的原则,对金融机构业态和功能类型进行整合,将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发展成为“一轴两翼、一城四区”格局。

一轴两翼:指平乐大道及平乐大道两侧区域。

一城四区:指中国—东盟金融城,由金融总部集聚区、金融信息服务区、金融营运服务区、科技金融产业区组成。

图6  “一城四区”布局示意图

(一)金融总部集聚区。

功能特点:重点集聚法人金融机构总部、省级分行、省级分公司等,以及外资金融机构、合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代表处等重点业态,形成“国际金融大厦”“银行区域总部”“保险区域总部”“投资大厦”“证券大厦”“基金大厦”“资管大厦”等特色楼宇。通过银行区域总部、保险区域总部等的集聚带动作用,以及与东盟国家的机构互设、资金互融、货币互兑、监管互动、人员互联和信息互通,形成资金集聚、资本高效、资源富集、功能完备的金融总部集聚区。

重点布局:一是国有大型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政策性银行等设立的一级分支机构,大型商业银行设立的区域管理总部、区域性功能中心。二是保险法人机构设立的区域管理总部、区域性功能中心、分支机构。三是证券、期货基金等公司设立的地区性总部或业务总部。四是外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和代表处。五是合资金融机构。六是东盟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或代表处。七是国际组织的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八是其他类型金融机构设立的区域管理总部、区域性功能中心或业务总部。九是“一行两局”监管机构,或其在南宁核心区设立的第二办公区。十是国内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分支机构,金融培训机构。十一是法律咨询、会计审计、信用评级、征信服务、资产评估、货币兑换、投融资咨询等高端中介服务机构。十二是高端休闲娱乐、健身运动、精品商务、文化设施、会议中心、金融人之家等配套。

(二)金融信息服务区。

功能特点:依托中国—东盟信息港小镇以及数字经济高地建设,按照“聚集、融通、应用”一体化思路,重点集聚金融信息管理、金融信息开发、金融信息服务、金融信息中介服务、人才服务等业态,构建金融大数据、金融云、数字信息等产业生态,着力打造高水平的金融技术支撑平台和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强化金融信息对中国—东盟金融城的支撑和服务,保障金融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形成全面的金融信息服务产业集群。

重点布局:一是以资讯和终端为主的金融信息服务机构,以及金融服务与金融信息服务融合的新业态。二是提供软件、数据库、各种在线信息服务的机构。三是金融指数研究机构。四是面向东盟的金融大数据中心、中国—东盟金融信息库。五是面向东盟的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六是服务于金融信息的股权投资、信息统计、中介服务等机构。

(三)金融营运服务区。

功能特点:根据金融中后台业态演进规律,重点集聚金融机构数据处理、呼叫中心、信用卡中心、培训中心等,以及跨境产品研发、跨境结算、离岸业务、票据保理、数据、小语种呼叫等,利用强大的网络和信息处理技术,为国内外金融机构提供24小时不间断、高效的后台支援服务。同时通过积极承接金融后台业务转移和培育服务外包产业,打造金融营运服务全产业链。

重点布局:一是金融后台服务。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的数据中心、票据中心、银行卡中心、档案管理中心、客服中心、研发中心、培训中心等后台服务机构。二是金融容灾备份。利用地理位置独特和自然地质稳定条件,集中建设灾备中心,进行经营数据的集中存储和异地备份,在灾难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快速恢复生产经营,保证业务连续性,维护运行稳定。三是金融ITO和BPO承接。在吸纳金融机构后台服务产业、形成相对完整的金融后台产业链的基础上,通过重点引进龙头金融服务外包企业与培育和发展本地金融服务外包企业相结合的方式,形成金融服务ITO和BPO的承接能力,提升金融后台服务基地产业层次。重点布局软件开发外包、研发设计外包、金融后台服务外包、创意设计、呼叫平台、数据处理等外包服务。

(四)科技金融产业区。

功能特点:依托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建设,推进科技和金融互动、区域互动、政府与企业互动,促进产融结合,有效聚集科技、金融、投资、中介等机构,构建“产业+金融+科技+人才”生态体系,建设科技金融创新示范区,重点突出核心技术研发、金融业态创新、要素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以及产融融合发展等核心功能建设。

重点布局:一是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二是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金融科技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三是服务于科技金融的股权投资企业以及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四是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技术(移动互联、物联网)、分布式技术(云计算、区块链)、安全技术(密码技术、生物识别)等各类技术市场设施。

专栏5  金融特色示范楼宇业态及配套

特色示范楼宇

业态及配套

国际金融大厦

提供外资金融机构、国际组织等机构高品质的办公、文化休闲空间。

•绿色健康、智能、智慧办公,“5A”标准,甲级写字楼。

•集聚外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集聚合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

•集聚面向东盟的金融机构区域总部或专设机构。

•集聚国际金融组织分支机构或代表处。

•配套文化设施、高端中介,以及品牌餐厅、商务餐饮、高端购物、时尚零售、活动中心、会议中心、休闲咖啡、培训机构等。

银行区域总部

大厦

提供突出银行个性风格,高智能化、智慧化、现代化的绿色办公空间。

• “5A”标准,甲级写字楼。

•布局省级分行及其专业子公司。

•配套会议中心、活动中心,以及品牌餐饮、美食广场、健身会所、便利商超、书吧、咖啡店或茶座、糕点店、干洗店、康体美容、幼托、培训等。

保险区域总部

大厦

提供突出保险个性风格,高智能化、智慧化、现代化的绿色办公空间。

• “5A”标准,甲级写字楼。

•布局保险区域性总部及专设机构。

•配套会议中心、活动中心,以及品牌餐饮、美食广场、健身会所、便利商超、书吧、咖啡店或茶座、糕点店、康体美容、幼托、培训等。

基金大厦

提供基金路演、行政办公服务空间等。

• “5A”标准,准甲级写字楼。

•布局天使基金、风险基金、私募基金、并购基金等机构。

•配套基金路演大厅、律所、会所,以及美食广场、健身场馆、便利商超、书吧、咖啡店或茶座、糕点店、干洗店、美容SPA等。

证券大厦

提供证券交易、投资者教育培训、办公等功能。

• “5A”标准,准甲级写字楼。

•布局证券公司、金融信息服务终端等。

•配套交易大厅、投资者教育培训,以及美食广场、健身场馆、便利商超、书吧、咖啡厅、药店等。

投资大厦

提供创业投资服务平台,通过引导创投机构聚集,构筑起“一条龙”金融服务链条,实现创投资本与中小创新企业、创业者无缝对接。

• “5A”标准,准甲级写字楼。

•引导创投机构聚集、健全创业投资体系。

•配套投资人俱乐部、创客孵化、律所、会所,以及美食广场、健身场馆、便利商超、书吧、药店、咖啡店或茶座、美容SPA、图文快印等。

绿色金融创新

综合体

提供“一站式”绿色金融服务,促进人才、资金、科技、项目在绿色创新综合体内聚集、聚合、聚变。

• “5A”标准,准甲级写字楼。

•布局绿色支行、绿色事业部等绿色专营机构。

•布局绿色投行、绿色产业基金和绿色担保基金等。

•配套绿色金融服务中心、绿色金融展厅,以及品牌餐饮、商务餐厅、美食广场、咖啡厅、健身房、健身场馆、会议室、图文快印、药店等。

保险创新综合体

提供金融、技术、政策等全方位服务,促进保险发展创新。

• “5A”标准,准甲级写字楼。

•布局财产险、人寿险、再保险、保险专业中介等。

•布局自营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组织等新型保险公司。

•布局保险创新孵化基地、保险共性技术实验室等行业平台。

•配套交易大厅、保险创新展厅,以及品牌餐饮、商务餐厅、美食广场、健身场馆、便利商超、书吧、咖啡店或茶座、美容SPA等。

国际财富大厦

提供集商务、办公、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空间。

• “5A”标准,准甲级写字楼。

•集聚国内外财富管理机构等。

•配套国际购物中心、CEO公馆、多功能餐饮休闲娱乐中心等。

国际金融信息

大厦

提供集金融信息采集、研究、发布等于一体的多功能空间。

• “5A”标准,准甲级写字楼。

•布局资讯采集、数据处理加工、信息服务等机构。

•配套金融指数展厅、会议交流中心,以及品牌餐饮、美食广场、健身会所、便利商超、咖啡店或茶座、康体美容、培训等。

数字金融大厦

提供数字金融集聚办公、孵化空间。

•集聚大数据金融、供应链金融、非银行支付机构、数字服务机构等。

•配套数字金融俱乐部、创投咖啡,以及商务餐厅、美食广场、健身场馆、便利商超、药店、康体美容等。

金融科技大厦

提供金融科技企业创业、孵化、金融服务、投融资的全链条产业发展空间。

•集聚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安全技术等金融科技公司、金融服务外包公司、科技金融专营机构。

•配套金融科技服务平台、天使俱乐部,以及商务餐厅、美食广场、健身场馆、便利商超、书吧、咖啡店或茶座、药店、康体美容等。

金融文化大厦

提供集金融文化交流、展示、休闲、演艺、投资等于一体功能空间。

•集聚金融文化研究、演艺、会展服务、文化创意、文化投资等机构。

•配套影剧院、群艺馆、艺术馆、书吧等文化设施,以及商务餐厅、美食广场、健身场馆、咖啡店或茶座等。

中介服务集聚

示范大厦

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对接平台,实现一站式采购服务。

•布局法律咨询、会计审计、信用评级、资产评估、投融资咨询、信息统计等中介服务。

•配套商务餐厅、美食广场、便利商超、图文快印、休闲咖啡、康体美容等。

第五章  实施步骤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以重点板块和重点事项为抓手,全力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

(一)第一阶段:全面启动。

2019年作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建设的开局之年、关键之年。2019年南宁核心区建设全面启动,重点推进编制规划、制定政策、实施方案,启动一批早期收获的重点项目建设,做好宣传推介,加大招商引资,进一步完善相关金融配套,力争在重点政策、重大项目、重点配套上率先突破,实现先导性、示范性的效果,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专栏6  第一阶段(2019年)重点板块和重点事项(17个板块31个事项)


重点板块

重点事项

第一阶段(2019年)

推进出台政策

争取出台加快建设广西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若干政策。出台促进释放自持物业政策。出台金融人才政策。(3项)

推进金融机构集聚

金融机构总部落户项目。外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入驻项目。交通银行省一级分行(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办公大楼及交通银行金融服务中心项目。中国银行广西分行入驻项目。光大银行南宁分行项目。光大金融租赁广西区域子公司项目。柳州银行五象支行项目。桂林银行五象支行项目。中银香港东南亚业务营运中心项目。(9项)

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

跨境保险的区域性总部项目。谋划保险创新综合体。(2项)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

金融机构在南宁核心区开展绿色金融业务。谋划绿色金融创新综合体。(2项)

区域性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

谋划离岸金融中心。(1项)

金融后台服务基地

谋划金融后台服务产业园区。(1项)

财富管理服务基地

财富公司入驻。(1项)

金融信息服务基地

金融信息服务机构入驻。(1项)

金融交流培训基地

谋划中国—东盟区域金融合作学院。(1项)

黄金产业交易市场

推动广西黄金投资有限公司入驻。策划设立中国—东盟黄金产业园区。(2项)

第一阶段(2019年)

区域股权投资市场

股权投资机构入驻。(1项)

资本培育服务市场

谋划资本市场服务综合体。(1项)

中介服务配套

中介服务机构集聚项目。(1项)

征信服务配套

谋划设立联合征信服务公司。(1项)

人才支撑配套

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1项)

生活服务配套

加大促进金融商业配套的扶持力度。(1项)

营商环境配套

建立金融信息监测分析机制。优化营商环境。(2项)

(二)第二阶段:初见成效。

经过两年左右努力,到2020年,南宁核心区建设初见成效,中国—东盟金融城形成区域影响力。一是推进第一阶段储备项目尽快落地,加快推进各类金融机构集聚,在金融功能集聚上初具规模;二是推进第一阶段谋划项目启动建设,包括保险创新综合体、绿色金融创新综合体、资本市场服务综合体、金融后台服务产业园区、中国—东盟区域金融合作学院、中国—东盟黄金产业园区等。三是推进一批重大平台启动建设,包括建设跨境投融资服务平台,建设面向东盟的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建设跨境结算科技平台,建设中国—东盟货币平台,搭建创投项目交流平台,搭建企业与资本市场双向路演对接平台等。四是推进金融配套收获阶段成果,包括推进监管机构进驻,设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设立金融综合服务大厅,建立金融信息监测分析机制,建立跨境劳务金融服务中心,打造高端中介服务机构集聚区,成功落地一批金融人才引进案例等。

(三)第三阶段:基本建成。

到2023年,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和中国—东盟金融城基本建成,形成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一是发挥前期金融机构集聚带动作用,推进现代金融组织体系和功能体系更加完备,推进启动设立一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包括发起设立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二是在“两个试验示范区”上取得可持续、可复制创新成果,包括建成保险创新综合体,建成绿色金融创新综合体,建成跨境保险平台,支持创新业务发展,推动对外交流合作等。三是在跨境业务三大创新上,区域性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区域性货币交易清算中心、跨境投融资服务中心基本成型。四是在“四大基地”上,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初具集聚效应,财富管理服务基地、金融信息服务基地、金融交流培训基地形成一定影响力。五是在“五大市场”上,中国—东盟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争取上线,中国—东盟黄金产业园区形成黄金全产业链经济,中国—东盟区域股权投资市场、区域产权交易市场、资本培育服务市场发挥辐射影响作用。六是在金融配套上,形成产业发展空间充裕、中介服务齐全、征信服务完善、生活服务优质、人才支撑高效、营商环境优良的顶级环境。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建立健全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的领导体制机制。成立由南宁市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南宁市推进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南宁核心区建设发展工作,研究发展重大政策措施,推进重大项目落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制定实施方案,统筹协调招商和具体服务工作。成立由各相关领域专家和学者组成的金融业发展咨询委员会,发挥专家智库作用,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二)加强政策支持。

争取在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金融机构审批备案、业务准入等方面取得国家支持,并配套出台相应管理办法,明确操作政策。出台金融业发展专项优惠政策,优先保障金融业发展用地,加大对金融机构入驻、办公用房、人才住房、经济贡献、跨境金融业务、绿色金融、金融创新、金融高管人才及海外金融人才等支持力度。出台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范围内释放自持物业政策。进一步优化办理程序,简化操作流程,提高政策的实施效果。

(三)加大招商引资。

把招商引资作为南宁核心区建设的首要任务,创新招商引资模式,构建招商引资网络,建立常态化、柔性化工作机制。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积极对接国内外金融机构,建立重点金融机构项目库,绘制“招商地图”,建立“清单招商”制度,实施精准招商、专业招商、以商招商。

(四)完善考核激励。

按照协同分工、分段推进、系统实施的总体原则,将各项目目标,按年度和行业逐步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以年度工作计划的方式强化规划的落地实施。强化对各责任部门工作进度、工作成效的监督,加强对金融业发展情况的跟踪,对重点项目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实施年度考核。

(五)加强宣传推介。

制作招商手册和专题宣传片,借助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银联体、中国—东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金融论坛等平台,举办政策宣讲会、项目对接会等活动,组织到各大金融机构总部、相关地市和企业做专题宣讲。借助中国对外宣传门户媒体,加强在东盟地区的宣传,争取当地政府、金融监管层面的支持,全面推介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及相关政策,扩大中国—东盟金融城对外影响力。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的作用,做好南宁核心区的发展规划、招商政策等解读和宣传工作,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重点事项(21个板块121个事项)

      2.外省典型经验介绍


附件1

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重点事项(21个板块121个事项)

重点板块

重点事项

金融机构集聚

法人金融机构总部落户项目。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入驻项目。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租赁广西区域子公司项目。外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入驻项目。成立合资金融机构。东盟国家的中央银行设立分支机构、代表处。国际金融组织设立分支机构、代表处。东盟国家设立金融服务代表处。发起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组建金融控股公司。数字金融机构入驻项目。引入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创新型金融平台项目。金融科技公司落户项目。金融科技底层技术实施项目。跨境电商供应链物流金融平台项目。(17项)

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

保险区域性总部或专设机构入驻。打造保险创新综合体。打造银保联动示范区。鼓励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跨境保险机构合作项目。保险产品与技术创新孵化基地项目。保险共性技术实验室项目。面向东盟的保险企业对保险企业(B2B)平台项目。中国— 东盟保险培训交流项目。(9项)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

打造绿色创新综合体。支持绿色金融业务。支持绿色投行与创新型业务。创建绿色金融项目库。开展绿色信贷创新。推动绿色金融对外合作。(6项)

区域性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

强化面向东盟的离岸金融支持。设立离岸金融中心。支持发展多元化的离岸金融业务。推进本外币合一的银行账户体系建设。构建离岸金融中心的支持平台。(5项)

区域性货币交易清算中心

金融机构跨境结算功能性总部入驻项目。建设面向东盟的贸易人民币结算平台。建设中国—东盟货币平台。建设东盟货币营运中心项目。鼓励交易业务创新。探索银行挂牌汇价定价机制。(6项)

跨境投融资服务中心

建设面向东盟的跨境投融资服务中心。构建跨境投融资产业生态。设立跨境担保机构。鼓励跨境投融资服务创新。推动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QDIE)。建设跨境结算科技平台。(6项)

金融后台服务基地

中银香港东南亚业务营运中心入驻项目。银行后台中心、客服中心、银行卡中心、运营中心等入驻项目。规划建设金融后台产业园区。建设综合服务外包运营中心。后台服务对口人才培养和引进项目。(5项)

财富管理服务基地

国内外财富机构入驻项目。完善财富机构体系。推进产业联动。支持财富管理业务创新。举办中国—东盟财富论坛。(5项)

金融信息服务基地

加快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建设。引进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金融信息服务机构。加快中国—东盟金融信息库建设。吸引金融指数研究机构入驻。适时推出金融指数及应用。(5项)

金融交流培训基地

知名金融类高校和研究机构在南宁核心区设立分部或人才培养基地项目。推动设立中国—东盟区域金融合作学院。建立跨境金融人才交流机制。设立中国—东盟金融智库联盟。承办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策划一批有影响力的会议论坛。(6项)

中国—东盟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

设立中国—东盟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建设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平台。建设现货交割仓库。扩大交易品种。(4项)

中国—东盟黄金产业交易市场

吸引广西黄金投资有限公司入驻。设立和建设中国—东盟黄金产业园区。加大黄金上下游企业引进。统筹开展“非一批一证”试点。打造中国—东盟黄金论坛。打造专业投资者教育基地。(6项)

中国—东盟区域股权投资市场

加快股权投资机构集聚。鼓励金融机构在南宁核心区投资或设立股权投资企业。搭建创投项目交流平台。设立创新创业投资基金。(4项)

中国—东盟区域产权交易市场

吸引区域产权交易平台入驻。建立中国—东盟产权要素交易云平台。建立非上市非挂牌企业产权流转交易中心。(3项)

中国—东盟资本培育市场

打造资本市场服务综合体。完善面向东盟的资本市场服务机制。建立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储备库。加大企业上市(挂牌)培育支持力度。建立资本市场培训中心。搭建企业与资本市场双向路演对接平台。推动资本市场合作。(7项)

完善楼宇供需配套

出台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范围内释放自持物业政策。(1项)

完善中介服务配套

健全中介服务机构体系。打造高端中介服务机构集聚区、示范区。建立中介服务中心。(3项)

完善征信服务配套

完善信用服务机构体系。建设面向东盟的数据交换共享平台。设立联合征信服务公司。建立完善与东盟的征信合作机制。建立中国—东盟征信研究专家库。(5项)

完善生活服务配套

完善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引导商业配套优化布局。加大促进金融商业配套的扶持力度。(3项)

完善人才支撑配套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成功落地一批金融人才引进案例。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建立金融人才信息库。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出台专门人才政策。设立“金融人之家”交流平台。设立跨境劳务金融服务中心。争取国际人才管理改革试点。(9项)

完善营商环境配套

推进监管机构进驻。完善金融服务“绿色通道”。设立金融综合服务大厅。建立金融信息监测分析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政策包容度。(6项)


附件2

外省典型经验介绍

一、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经验成果

中国银保监会针对宁波出台“一揽子”14条政策;出台全国首个重大保险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设立全省首家保险资管公司;推出全国首例司法援助保险;推出全国首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推出全域旅游综合保险、城市道路桥梁综合保险、突发性地质灾害保险等全国首创项目;试点并推广重大装备首台(套)保险和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引入保险理赔机制“医疗责任保险”;实现全市城镇老旧危房综合保险全覆盖;打造宁波保险创新产业园;举办中国保险创新发展论坛;举办全国大学生保险创新创意大赛和“星未来·Protechting”等保险赛事;建设宁波保险博览园;成立武汉大学宁波国家保险发展研究院等。

二、五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主要经验做法

名称

经验做法

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湖州市政府出台绿色金融“25条”政策,每年投入财政资金10亿元,人民银行湖州中心支行将绿色信贷业绩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湖州银监分局建立了绿色银行监管政策,合力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

·衢州充分发挥绿色信贷主力军作用,指导银行机构开展“四专机制”建设,将25%的新增信贷规模专项用于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产业的支持力度。

贵州省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体制机制改革上,组建绿色金融港管委会,探索“两端五体一库”的总体构架,构建绿色金融发展的制度、体制与技术创新体系。

·产业融合上,探索构建绿色金融“1+5”产业发展体系,建立绿色金融项目库,成功培育一大批绿色金融典型案例。

·平台建设上,规划建设全国首个占地3000亩的绿色金融港,将主要具备金融机构办公、商务洽谈等功能,满足金融机构入驻办公后配套需求。

·建设绿色金融风险管理数据库,成立绿色金融担保公司。设立绿色金融补偿基金,建成全国领先的绿色金融风控体系,在风险防控上探索新的模式。

新疆哈密市、昌吉州和克拉玛依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新疆3个试验区共365个纯绿色项目纳入绿色项目库,让新疆成为五大试验区中首个创建绿色项目库的试验区。

·建立绿色项目库管理制度,以绿色项目为抓手,统一绿色项目支持标准,加快推进绿色金融资源向绿色行业、绿色产业聚集。

·率先成立全国首个地方性绿色金融同业自律机制,并制定形成自律机制工作指引和公约,促进绿色金融业务更加规范协调和高质量发展。

·着力培育绿色专营机构,建立西北首个绿色支行;昌吉辖区实现绿色专营机构全覆盖;建设银行哈密分行创建“绿色金融特色支行”。截至2018年末,试验区共有绿色专营机构45家,其中10家绿色支行,28家绿色事业部,7家绿色柜台。

广东省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设立广东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起,花都连续五年每年安排不低于10亿元的专项资金支持绿色发展。

·花都在全国率先推出“1+4”绿色金融产业政策体系、率先打造全国首条绿色金融街、率先推动绿色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江西省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2017年11月,江西省出台《关于加快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8年1月,江西省正式印发《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细则》,初步构建起绿色金融发展“四梁八柱”政策框架。

·2019年1月,发布《赣江新区绿色企业认定评价办法》《赣江新区绿色项目认定评价办法》《赣江新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引》三项办法,推进绿色金融服务中心、绿色保险产品创新中心和绿色金融评价认定中心建设。

·建设绿色创新发展综合体,总投资近13.4亿元,可利用空间面积达13万平方米,主要包括绿色金融示范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双创集市三个板块,已入驻和拟入驻包括金融企业、人才企业和双创企业等,初步实现人才、资金、科技、项目的“一站式”协同发展。

三、厦门海峡黄金珠宝产业园和乌鲁木齐中亚黄金宝玉石产业园

厦门海峡黄金珠宝产业园园区位于海沧出口加工区,运营主体为紫金矿业集团等。项目将凭借黄金精炼、加工工艺和技术,以及先进的生产设备和生产经营及自贸区的原料进口优势,打造集金银珠宝“加工生产、检测分析、文创设计、工业旅游、会议展览、贸易物流、批发零售、设计研发、产品批发中心、保税交割以及部分黄金金融业务(黄金租赁、代保管、拆借等)”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平台,并以此为依托创新模式,构筑黄金珠宝产业全生态链特色小镇。项目达产后预计年精炼黄金约100吨,产值约270亿元;加工约50吨,产值约135亿元。

中亚黄金宝玉石产业园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区工业园。2018年8月,乌鲁木齐金融报价结算服务中心获得上海黄金交易所特别会员资格,并入驻黄金产业园区。园区楼体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共8层。园区一层为黄金产品展示、销售及金融交易配套服务区;二层至八层为黄金加工及配套服务企业。项目立足西部,面向中西南亚,系集黄金及宝玉石设计、金融贸易、金融服务、黄金宝玉石生产加工和检测鉴定、文化观光旅游、现代中介服务及仓储物流于一体的高端产业园区。

四、江苏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模式

江苏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由江苏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牵头,由江苏银行、苏州银行等金融企业和13个设区市政府投资平台共同发起设立,其中各设区市政府投资平台各持股2%(合计26%),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江苏省联合征信公司最大的特点是将各种相对独立的征信体系整合到一起,依法归集各信息源单位的企业公共信用信息,为平台内企业和金融机构全面提供征信服务。平台对接省级征信公司服务,上线金融机构可经企业授权,通过平台查询该企业税务、工商、环保等公共信用信息,助力金融机构进一步挖掘优质诚信中小企业客户,有效降低银行风险控制对抵(质)押、担保等措施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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