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8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等13部委联合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简称《总体方案》),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上升为国家战略,进入实施阶段。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为加快建设广西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吸引更多金融机构和后台集聚,推动面向东盟的金融创新,打造中国—东盟金融城,2019年6月28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规划(2019-2023年)》(南府发﹝2019﹞8号,以下简称《规划》)印发实施。
《规划》主要内容共分为现状基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功能布局;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六个部分。《规划》提出打造中国—东盟金融城,构建“123456”金融工程,规划“一轴两翼、一城四区”布局,并逐一梳理了需要落实的21个板块121个重点事项,为南宁核心区建设提供切实遵循。
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是南宁市落实《总体方案》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产业升级、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的重要抓手。下一步,南宁市将以《规划》引领核心区建设,奋力推动我市现代金融组织体系和功能体系更加完备,金融集群效应更加明显,支持创新发展的能力更加高效,与东盟跨境金融合作更加频繁,面向东盟的人民币跨境结算、货币交易清算和跨境投融资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在金融开放、业务创新、先行先试等方面形成示范引领效应,面向东盟金融的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和“中国—东盟金融城”形成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