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三月花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南宁市三月花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章程变更事项的请示》(三月花报字〔2024〕0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就公司章程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同意你司变更公司章程。
原章程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所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广西三月花国际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广西三月花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庞建东、郑良标等五方共同出资,设立南宁市三月花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订本章程。”修改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所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广西三月花国际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广西三月花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庞建东、郑良标等五方共同出资,设立南宁市支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订本章程。”
原章程第三条“公司名称:南宁市三月花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修改为“公司名称:南宁市支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原章程第四条“公司住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50号。”修改为“公司住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中心3106。”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