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南府规〔2024〕3号)有关规定,现将小额贷款公司申请2024年南宁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受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对申请机构和拟核拨金额有异议,请及时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中共南宁市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过期不予受理。
一、奖励事项
南宁市辖内小额贷款公司支持涉农、小微企业发展奖励。
二、奖励标准
对2023年年平均贷款利率低于13.31%,且2023年末涉农贷款余额占比高于14.42%或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高于 70.21%的小额贷款公司,按其2023年对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年平均余额的3‰给予奖励。单家公司当年获得的贷款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申请机构和申请金额
经我办组织初审和复核,共有3家小额贷款公司符合奖励要求,奖励资金共计248.37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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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报单位 |
2023年度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年平均余额(万元) |
奖励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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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宁市北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127235.56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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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宁市聚兴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14466.67 |
4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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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宁市富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1658.33 |
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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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48.37 | ||
四、公示时间
从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共7天。
五、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中共南宁市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监管科
联系电话:0771-5502269
通讯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1207号
邮政编码:530028
2024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