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南府规〔2021〕7号)有关规定,现将广西梯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申请2024年南宁市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事项和拟核拨金额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对申请企业和拟核拨金额有异议,请及时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反映,过期不予受理。
一、奖励事项
企业上市(挂牌)奖励、上市(挂牌)公司再融资奖励、企业使用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奖励、新设金融机构奖励
二、奖励标准
(一)南府规〔2021〕7号文第四条(九)鼓励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拟上市企业与保荐机构签订上市辅导协议,并在广西证监局办理上市辅导备案登记的,给予一次性股份公司设立及上市辅导等工作经费补助50万元。
(二)南府规〔2021〕7号文第四条(十)第2.支持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融资。拟上市企业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给予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200万元;拟上市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给予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200万元;若通过红筹等方式以境外壳公司到境外证券市场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给予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300万元。拟上市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按其募集资金的2‰予以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南府规〔2021〕7号文第四条(十)第3.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上市公司再融资(包括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申请材料获中国证监会或沪深证券交易所受理的,给予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70万元。再融资完成后,按照募集资金的2‰予以奖励,单家企业年内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南府规〔2021〕7号文第四条(十一)鼓励场外融资。计划在“新三板”挂牌,申请材料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受理的拟挂牌企业,给予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30万元,对正式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三板”挂牌公司在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通过定向增发、配股等股权融资方式进行再融资的,按照募集资金的 2‰予以奖励,单家企业年内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五)南府规〔2021〕7号文第四条(十三)支持企业使用资本市场融资工具。非金融企业在境内外债券市场发行信用债券的,按照年度实际发行金额的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年内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创新债券发行,企业发行债券品种为我市首次发行的,或发行标注绿色标识的绿色债券的,按发行规模的4‰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当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拟上市(挂牌)企业引进境内外私募股权融资的,单次融资额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按其单次融资总额的2‰予以奖励,单次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南府规〔2021〕7号文第一条(二)吸引设立分支机构。新设立或从南宁市外迁入的银行一级分支机构,奖励200万元;保险公司一级分支机构,奖励100万元;证券公司一级分支机构,奖励50万元。
三、申请企业名单和拟核拨金额
序号 |
申请企业 |
申请事项 |
拟核拨金额(万元) |
1 |
广西梯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上市(挂牌)奖补 |
50.00 |
上市(挂牌)公司再融资奖补 |
3.00 | ||
2 |
广西科砼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股份制改造奖补 |
50.00 |
企业上市(挂牌)奖补 |
50.00 | ||
3 |
广西思伦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上市(挂牌)奖补 |
300.00 |
27.5386 | |||
4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
新设金融机构奖励 |
50.00 |
5 |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挂牌)公司再融资奖励 |
170.00 |
6 |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 |
企业使用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奖励 |
100.00 |
7 |
广西华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使用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奖励 |
24.00 |
企业使用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奖励 |
3.00 | ||
4.00 | |||
企业上市(挂牌)奖补 |
50.00 | ||
合计 |
881.5386 |
四、公示时间
从2024年7月2日至7月10日,共7个工作日。
五、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资本市场科
联系电话:5501796
通讯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办公楼12楼
邮政编码:530028
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