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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宁市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23 16:44     来源: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南府规〔2021〕7号)有关规定,现将申请2022年南宁市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申请专项资金金额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对申请机构或申请金额有异议,请及时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反映。过期不予受理。

一、 奖励标准

1.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南府规〔2021〕7号)第一条(三)项中:鼓励金融机构在县域设立县级分支机构。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银行、保险、非银行支付机构等金融机构在南宁市县域新设县级分支机构并设有固定网点开业满一年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设立一家银行分支机构的,给予该机构一次性奖励30万元;设立一家保险分支机构的,给予该机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南府规〔2021〕7号)第二条(六)项中:对驻邕保险机构开展面向东盟国家的跨境保险服务,按照其出险案件赔偿金额的1%给予理赔费用补助,每家机构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南府规〔2021〕7号)第三条(七)项中:对2021年年平均贷款利率低于12.53%,且2021年末涉农贷款余额占比高于21.66%或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高于81.11%的小额贷款公司,按其2021年对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年平均余额的3‰给予奖励。单家公司当年获得的贷款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申请机构名单和申请金额

经我办组织初审和复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山支行、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横县支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广西分公司、南宁市聚兴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北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奖励要求,奖励资金共计303.9073元,具体如下:

申请单位

申请金额(单位: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山支行

30

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横县支公司

20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广西分公司

0.7273

南宁市聚兴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53.18

南宁市北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合计

303.9073

三、公示时间

从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9日,共7天。

四、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科

联系电话:5520038

通讯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12楼

邮政编码:530028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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