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起草金融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研究金融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协同,拟订全市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金融经济问题,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全市金融与经济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三)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和引进金融机构,推动新型金融业态规范发展,发展壮大金融业。
(四)拟订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发展计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培育、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协助驻邕证券监管部门做好辖区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政府引导基金的管理工作。
(五)牵头加强对全市金融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全市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的具体工作。承担与驻邕金融监管部门和驻邕金融机构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
(六)负责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实施监管;负责本辖区内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展示的企业的统筹管理。
(七)负责本辖区内区域性股权市场风险防范处置工作;落实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的地方金融风险属地防范和处置责任。
(八)组织、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打击辖区内各类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组织推进辖区内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九)统筹推进全市金融改革发展工作,协调、推进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核心区工作、综合性金融改革和创新试点。统筹金融对外合作交流,深化金融开放合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指导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属地金融风险防范处置责任,指导县(区)、开发区开展综合性金融改革和创新试点。
(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办”)为正处级单位,办机关内设:综合科、银行保险科、资本市场科、地方金融科、改革发展科等5个职能科室。下属:南宁市金融行业服务管理办公室1个全额拨款事业参公单位。
第二部分:市金融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市金融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6125.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14.38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215.41万元,增长24.74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114.38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204.63万元,增长24.54%,主要原因是增加撬动资本市场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奖补资金等项目。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10.33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7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0.03万元,增加1412.67%,主要原因是增加综合治税奖励等其他收入。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6114.6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114.68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204.93万元,增长24.4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153.65万元:主要用于本办基本支出及项目开支。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8.71万元,增加2.5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提高。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7.3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及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2.67万元,增长23.18%,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提高。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42.1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方面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6.86万元,增长19.42%,主要原因是基数提高。
4.金融支出(类)4814.11万元:主要用于南宁市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奖励。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151.14万元,增长31.43%,主要原因是增加撬动资本市场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奖补资金等项目。
5.住房保障支出(类)37.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5.54万元,增长17.39%,住房公积金基数提高。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10.7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0.03万元,增加1412.67%,主要原因是增加综合治税奖励等其他收入。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市金融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14.38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204.63万元,增长24.54%。其中:基本支出467.83万元,项目支出5646.55万元。
市金融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892.83万元,支出决算为611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8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6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15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1%。主要用于本办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产生差异原因是部分机动经费未使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64.98万元,支出决算为6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3%。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及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产生差异的原因是收入提高支出增加。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9.07万元,支出决算为4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6%。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方面支出。产生差异的原因公务员医疗补助实际支出减少。
(四)金融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578.44万元,支出决算为481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71%。主要用于南宁市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产生差异的原因增加2019年度撬动资本市场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奖补资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8.99万元,支出决算为37.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2%。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产生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决算差异情况表(项级科目)
单位:万元
科目 |
2019年支出预算数 |
2019年支 出决算数 |
预算与决算对比差额 |
差额分析 |
2010301行政运行 |
454.74 |
467.83 |
-13.09 |
基本支出标准提高 |
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706.62 |
557.45 |
149.17 |
预算压减开支及宣传经费、创投基金等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
201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100.08 |
-100.08 |
新增市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
20110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 |
|
28 |
-28 |
新增2019年南宁市创新创业人才项目投融资路演大赛工作经费 |
2080505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64.98 |
52.45 |
12.53 |
实际支出减少 |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0 |
12 |
-12 |
以前年度由市财政局拨付,2019年7月起转由单位拨付 |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0 |
2.89 |
-2.89 |
新增离退休生活补助。 |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 |
25.99 |
23.82 |
2.17 |
实际支出减少 |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 |
22.74 |
18.03 |
4.71 |
实际支出减少 |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0.33 |
0.32 |
0.01 |
实际支出减少 |
2170399其他金融发展支出 |
|
2235.67 |
-2235.67 |
新增1.撬动资本市场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奖补资金1607.38万元;2.2018年度自治区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109.64万元;3.2018年度自治区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518.65万元 |
2179901其他金融支出 |
2578.44 |
2578.44 |
0 |
持平 |
2210201住房公积金 |
38.99 |
37.4 |
1.59 |
人员减少费用相应减少 |
合计 |
3892.83 |
6114.38 |
-2221.55 |
|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7.8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54%(其中:基本工资120.11万元,津贴补贴139.09万元,奖金102.31万元,绩效工资0.1万元,伙食补助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5,医疗费0.5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6万元,),产生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医疗、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列入了项目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7%。。(其中:办公费8.3万元,印刷费1.12万元,邮电费6.93万元,差旅费14.99万元,维修(护)费1.22万元,会议费0.54万元,培训费0.53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6.5万元,福利费2.7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36万元)。产生差异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93%(其中:退休费0.36万元,奖励金0.0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7万元),产生差异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部分费用列入项目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1.82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82万元)。产生差异的原因主要是调剂科目支出。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18年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34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次,人次29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4万元,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0.34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0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接待费决算数0.3万元,年初预算数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4%。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63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69万元,减少75.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0.34万元,较上年增加0.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0万元,较上年减少2.47万元,减少100%;公务接待费决算数0.3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145.67%,原因是接待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7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89万元,减少3.9 %,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比2018年决算数增加0.56万元,增长0.58%。主要原因是:经费标准相应提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0.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3.22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并做好与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0.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578.4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南宁市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78.4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市相关资金扶持奖励政策的实施,对地方金融业及相关企业的发展起到了应有的积极作用。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92.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市金融办全力推动金融业多作贡献,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南宁市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自评结果为优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19年金融产业专项发展资金总额2578.44万元,奖补金融机构和企业数为50家,部分单位奖励资金较少,激励作用有限。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奖补审核和协调机制,为申报单位提供服务与支持;强化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和相关企业业务经营情况的监督管理,以有利于我市金融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加强效益评价体系,定期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进行评价,为市政府调整和完善政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填报单位: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填报人:苏玉娜 联系电话:5581638
项目名称 |
南宁市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
项目编码 |
| |||||
主管部门 |
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
主管部门编码 |
069001 | |||||
项目实施单位 |
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
项目负责人 |
冯艳喜、 韦莉娜、 韦玮 |
联系电话 |
5520038 | |||
项目性质 |
1.当年新增( ) 延续(√ ) | |||||||
2.一次性( ) 经常性(√ ) 跨年度( )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
项目当年预算 |
25784400元 |
项目执行金额 |
25784400元 | |||||
年度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目标申报表设定的年度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备注 | ||
产出指标 |
产出数量 |
实际获得补贴和奖励的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数量 |
15 |
50家 |
||||
产出质量 |
实际获得补贴和奖励的上市(挂牌)企业数量 |
1 |
6家 |
|||||
产出质量 |
奖励金额拨付合规率(合规拨付的奖励金额/财政拨付的奖励金额总额*100%) |
100% |
100% |
|||||
产出时效 |
相关资金拨付按计划完成率(实际完成资金拨付的工作进度/完成资金拨付的预期进度*100%) |
100% |
100% |
|||||
产出成本 |
专项资金使用控制率(实际使用的奖励及补助金额总数/预期使用的奖励及补助金额总数) |
≤100% |
≤100% |
|||||
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 |
通过奖励正常的激励,本年度新增的各级金融机构总数 |
≥3家 |
6家 |
||||
经济效益 |
促进金融产品更加多样化、金融市场多层次化 |
有所促进 |
有所促进 |
|||||
社会效益 |
推进南宁市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和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
显著推进 |
显著推进 |
|||||
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 |
-- |
金融业服务对象(如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公司)等对金融服务的满意程度 |
≥90% |
≥90% |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