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修订背景
根据《广西反垄断与公平竞争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核查整改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的通知》(桂市监函〔2023〕2039号)、《南宁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南市公竞审联办发〔2023〕8号)精神,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启动《南宁市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工作。
二、政策依据
1.《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21〕7号)
2.《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
3.《广西反垄断与公平竞争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核查整改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的通知》(桂市监函〔2023〕2039号)
4.《南宁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南市公竞审联办发〔2023〕8号)
5.《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5号)
6.《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
7.《南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
三、政策主要内容
《南宁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主要从建立和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支持金融改革创新,鼓励金融业支持涉农、小微企业发展,支持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金融生态环境等六大方面提出共十六项措施。
第一部分支持建立和完善金融组织体系。鼓励发展金融总部,对经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批准、首次在南宁市实质开展业务运营活动,并对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实质贡献的法人金融机构和分支机构,根据注册资本规模予以奖励。
第二部分支持金融改革创新。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按照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的大小最高可给予奖励,并对参与人民币对东盟国家货币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给予奖励。对跨境保险、险资入邕分别给予奖励。
第三部分鼓励金融业支持涉农、小微企业发展。给予小额贷款公司奖励,促进其积极投放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
第四部分支持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从鼓励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鼓励企业上市、鼓励场外融资、支持上市(挂牌)公司开展并购重组工作、支持企业使用资本市场融资工具等全流程给予奖励。
第五部分着力提升金融生态环境。强化金融机构(企业)评价激励机制;针对金融监管和金融协调服务部门,视当年金融业发展情况和工作情况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第六部分其他。明确获得补助申请企业的义务和责任、资金安排以及政策解释部门、实施日期和有效期。
四、解读部门和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改革发展科,电话:550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