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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投资了“幸福之路”的他们却幸福不起来了......

发布时间:2025-07-04 11:04     来源:黑龙江省大庆市打非办   

在黑龙江省大庆市,投资了“幸福之路”出借理财项目的投资人却无法“幸福”:在“出借4个月或6个月,年利率为7%;出借1万元—10万元12个月,年利率为9%;出借20万元—50万元12个月,年利率为11%”的高收益诱惑下,240名投资人在投资4197.81万元后,非但没有收到上述高额收益,反而损失了798.92万元

“2017年9月起,石某相继成立大庆晟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大庆市让胡路区御足坊养生馆、大庆萨尔图区晟鼎名车美容中心,以买卖、租赁二手车为依托,雇佣刘某雪、刘某钰、吴某平、朱某红、谭某等人,在没有相关金融资质的情况下,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发放传单,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宣传‘幸福之路’出借理财项目。”黑龙江省大庆市打非办相关负责人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介绍,石某将吸收的公众存款用于二手车买卖、租赁等业务谋取利益。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兑付从投资人处吸收的存款,被投资人告上法庭。

据悉,石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责令被告人石某退赔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

“此类骗局往往通过传单宣传、夸大收益等方式诱导不特定人群投资,最终造成财产损失。”上述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公众要警惕“天上掉馅饼”的陷阱,理性看待投资收益,认清正规理财渠道收益率普遍偏低的现实,避免轻信“保本高息”话术

近年来,部分犯罪分子以高收益理财为诱饵,通过虚构“幸福之路”之类的项目,以短期高息返利、长期保本承诺等手段吸引公众参与,实施非法集资

黑龙江省大庆市打非办提醒,公众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不随意签署合同或向陌生账户转账,投资前应主动与家人沟通,并向金融监管部门核实项目资质,切勿因贪图高息沦为非法集资的受害者或帮凶。唯有通过合法渠道理性理财,方能切实守护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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