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注册地在南宁市辖区内,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具有明确的上市(挂牌)意愿,已完成股份制改造或已与证券公司签订改制上市(挂牌)服务协议或已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
二、备案入库申请材料清单如下:拟上市企业备案申请报告(原件1份,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企业基本情况表(原件1份,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已聘请的改制上市财务顾问或证券中介机构合同(复印件1份,需加盖公章);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1份,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改制上市承诺函(原件1份,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市金融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报告、企业基本情况表和改制上市承诺函式样详见附件。
拟上市企业备案登记申请材料清单
1、 南宁市拟上市企业备案登记申请材料清单.doc(原件1份,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2、 企业基本情况表.doc(原件1份,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3、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4、 已聘请的改制上市财务顾问或证券中介机构合同(复印件1 份,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5、 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1份,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6、 改制上市承诺函.doc(原件1份,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7、 市金融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